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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“打假”新规:刻意遮挡商标也要被罚

日期:2016-05-05 21:42阅读:568
  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变更已正式生效,新规更加严格,主要发生了两大变化,一是增加了一种“卖家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”的认定情形,把刻意遮挡或涂抹商标的行为纳入其中,二是明确淘宝删除假冒、盗版商品的范围,卖家删除过的违规商品或信息也“难逃一劫”。
 

 
  
  淘宝通知据悉,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4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,2016年5月3日正式生效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:
  
  第一,卖家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认定,增加一种情形:卖家刻意隐藏或遮挡商品相关信息,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的,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刻意遮挡商标、涂抹商标标识等方式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。
  
  比如,有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的女包,并故意在商品展示图片中将其商标以马赛克、涂抹、其他图案等形式遮挡,或刻意隐藏商品商标信息,以逃避平台监管。根据新规,这种行为将被定性为“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”,每次将会被扣除24分。
  
  原来“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”只有四种情形:
  
  1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;
  
  2、出售的假冒、盗版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;
  
  3、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依照《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》规定,经品牌及版权抽检鉴定为假冒、盗版商品的;
  
  4、卖家多次出售假冒、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(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第三项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。)
  
  第二,进一步明确淘宝删除假冒、盗版商品的范围:即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、盗版商品或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中、线上仓库中及卖家删除的假冒、盗版商品或信息。
  
  也就是说,修改前,如果会员出售假冒商品,淘宝将删除其所发布的假冒、盗版商品或信息,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,而现在卖家删除的假冒、盗版商品或信息也不能幸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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